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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国谈药医保政策

来源: 时间:2023-03-30 作者: 点击:

一、根据省、市医保局关于双通道药品管理文件规定,目前部分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是指,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药品及报销,购药待遇一致。

二、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相关手续,在“双通道”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70%实际比例支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 60%实际比例支付(其中曲妥珠单抗、尼洛替尼、伊马替尼药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为7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为 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 万元。

三、“双通道”国谈药待遇申请流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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