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作者:日期:1970-01-01浏览:

我院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厅《2012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47号)、《2012年宿豫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宿豫卫发[2012]45号)精神,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自8月1日开始,由医务科牵头组织药学部、临床科主任对抗菌药物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实际处方、医嘱低于50份,全部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同时设置抗菌药物整治专栏,每月定期将全院抗菌药物使用前十名及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前十名予以公示。
    我院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将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并限制级别使用抗菌药物、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等处理;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物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院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体制、机制、制度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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