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宿迁市中医院决定对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 万元以上;
3.具备一定的设备维修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提供三年内良好的维保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11日
三、报名地点
中医院总务处(医院大门西首)
四、联系电话
15298326110
宿迁市中医院总务处
201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