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将三级回访纳入“常态化”管理
市中医院晋级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后,该院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由纪检监督,行风办牵头,下发《宿迁市中医院出院患者三级回访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职能,强化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通过一年运作,医院公信力不断提升,门诊和住院病人持续攀升。
医院出台办法规定一级回访由科室组织,主治医师应在3-7日内以电话回访为主,要求回访率达到100%。回访前要充分了解患者出院的病情、治疗情况及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锻炼,心理状态、生活情况和注意事项等,并对患者回访登记填表备案,上交行风办。二级回访由行风办工作人员在10-20天内,随机抽取30-50%的患者回访,询问医生是否回访及回访情况,包括征求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技术水平、用药收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和建议。了解是否有索吃索喝,私自收费,收取红包等。三级回访由医院领导根据督察科室,行风办的回访汇总在20-30天内,随机抽取10-30%的患者进行回访,征求患者住院期间对市中医院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满意度,对不满意的加以整改,对投诉的进行核查,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据市中医院纪委书记陆召宝介绍,把出院患者纳入三级常态化管理、奖惩措施明晰。科室和行风办每月少回访一个病人罚款50元,若被院领导回访查实,处罚加倍。对回访敷衍了事,造成病人不满意的,每一例视为回访率少10%,凡回访率不够,科室不得参与当年评优,凡弄虚作假,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晋升等。对服务态度好,病人满意度高的,医院给予300-1000元奖励。
赵理山
本文来自:
宿迁晚报 2013年5月22日 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