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日报】市中医院:药品、医用耗材政府招标采购 平均每天让利患者2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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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药品、医用耗材政府招标采购

       平均每天让利患者21000余元

摘自 宿迁日报 2012年12月28日 A10版

  12月15日下午,家住宿豫区顺河镇的徐女士陪父亲到市中医院挂号、取药后,发现与年初相比,玛丁琳的价格从18元降到了15.8元,其它药品也或多或少降价了。

  带着惊喜,徐女士向医院工作人员咨询,得知市中医院自今年上半年起,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进行药品采购,实现了让利于民。徐女士高兴地说:“市中医院的药品政府招标采购做法,真是给老百姓带来了好处!”

  徐女士口中的药品政府招标采购,是市中医院今年4月起采取的一个创新做法。记者从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市中医院仍是我市惟一采取政府招标的形式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单位。

 政府采购杜绝隐患

  为什么要采取政府招标的方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市中医院纪委书记陆召宝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医院药品价格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采用政府招标采购以前,药品采购都是医院内部成立招投标机构,进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没有统一的标准,药品价格也降不下来,患者和医生之间互相猜疑、互不信任。

  为此,市中医院自今年4月份起实行药品、医用耗材政府招标采购。据了解,进入政府招标采购后,在每次招标之前,院方会通过宿豫招标投标网就药品采购项目、中药颗粒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随后,由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符合资质方能进入招标流程,不符合资质的一律不得参与竞标。

  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杜绝了暗箱操作,也维护了医院的形象,还医生一个清白。

 规范操作让利于民

  采购的药品如何保证质量?市中医院设备科科长冯军介绍,招标结果公布后,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和采购中心会联合发出一份中标通知书,注明中标药品、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及中标价,今后发货、收货均要按中标通知书一一验收,防止中标单位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改,由此保证了药品质量。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5月,该院两次进行公开招标,有效招标药品达412种。通过比较发现,招标之后的药品均价由以前的38.05元降到了35.64元,降低了约6.4个百分点。

  据介绍,实行药品、医用耗材政府招标采购后,为市民带来药价下调的实惠。按此计算,市中医院每天仅药品降价一块,就能给患者让利2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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