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 ——院内医保行为管理

作者:日期:2021-04-30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近日,宿迁市中医院进入医保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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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紧密围绕宣传主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医院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的电子大屏投放宣传片,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我院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并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上签名。通过多种宣教方式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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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宿迁市中医院副院长何智兴在中层干部会议对全院工作人员开展《院内医保服务行为管理》主题宣教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帮助全员加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认识,进一步规范院内医保服务行为。会上,何院长重点解读了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中医药机构的十个“应当”、十个“不得”,同时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分析典型案例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他最后强调了医务人员需加强药品医保支付症管理,杜绝低标准收治及省、市医保自查清单等违规行为发生。为确认参培人员对条例的掌握程度,培训最后医保办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发放试卷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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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丽娇院长做总结发言,她呼吁全院医护人员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积极做好互动交流。通过规范、合理、高效医保管理,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医保患者受益,医院健康运行的三方共赢局面。

(医保处唐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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