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民生 救助为民|宿迁市中医院与紫金保险联手开通“绿色通道”,护佑患者生命

作者:日期:2021-03-19浏览:

2021年2月20日晚7时许,张某玉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不幸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到,随后电动三轮车逃逸。张某玉经我院诊断伤情为:右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右小腿下段皮肤挫裂等,需手术治疗,单单手术费用就需要至少5万元,张某玉已年近90,女儿家里务农为生,拿不出这么多的钱治疗。而肇事者暂时又没有找到,高额的手术费让患者家属一筹莫展。

我院的医生护士们了解情况后,立刻为伤者开通绿色通道,在抢救、治疗、护理上一路绿灯,以抢救患者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并告知患者家属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随后帮助患者及时与紫金保险宿豫路救专员联系,告知伤者情况,协同收集材料呈报。最终经我院与紫金保险共同努力,经审核已为受害者垫付抢救费用共计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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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如何申请道路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救助网点申请垫付受害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1) 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受害人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的说明;

(2) 垫付申请书;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 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申请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申请材料中还应当包括医疗机构作出的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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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三月时,我院成为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定点合作医院已满十年。十年间,双方精准协调联动,携手共济救助伤者四百四十余人,垫付金额超一千万元,帮助四百多个家庭免于因车祸致贫、返贫。十年间,紫金保险与宿迁市中医院一同探索,总结出了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救助模式,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行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受害人生命得到及时有效抢救。同时也为受害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让受害人的救命钱申请更加便捷、高效。

  这次垫付也是紫金保险和宿迁市中医院携手帮助数百个家庭的缩影。公益十年间,双方积极救治车祸伤者、化解事故矛盾。未来十年,双方也将不断探索,不断优化和提升基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和谐继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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