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卫生便函〔2024〕23号
关于印发《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0日
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苏中医医政函〔2024〕10号)、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宿卫发〔2024〕58号)等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开展县级中医医院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更大力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县级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县级中医医院要建立县域标准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完善师资、设施、设备等配备,提升示教、实训、远程培训等能力,建立县级、镇街、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定期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到2025年,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6类10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类6项。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上半年)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宿迁市中医院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上报区卫健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
宿迁市中医院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序推进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区卫健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中医院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按照《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下半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项目单位进行综合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是推动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宿迁市中医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快工作进度。宿迁市中医院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任务清单、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稳步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目标任务落实。
(三)按时报送进展。宿豫区中医院每季度月末16日前及每年10月中旬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附件: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宿豫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
推广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殷朝霞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华 宿迁市中医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
陈少清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钱莉莉 宿迁市中医院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史继云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骆 燕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科负责人
戴宁宁 宿迁市中医院党政办主任
王 猛 宿迁市中医院科技教育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