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院公告 > 招标公告 > 正文

宿迁市中医院PACS影像传输存储系统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17-03-29点击:

宿迁市中医院PACS影像传输存储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自身发展及临床需要,现公开招标采购PACS影像传输存储系统。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医院全院级PACS影像传输系统招标采购

二、本次招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方案征集阶段;第二阶段为入围方案的供应商报价阶段。

三、第一阶段评审方式:

1)资质评审

2)技术方案评审

3)PPT演示及互动答疑

4)由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所递交的技术方案投标人的商务资质、技术方案及PPT演示进行评选打分,依次从高到低选取前三名入围进入第二阶段报价。

四、第二阶段报价评审方式:低价中标

五、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7日

报名地点:门诊三楼审计科

联系人:葛斌(18251011001)

六、方案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4月14日15:00

七、PPT演示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2:00开始

八、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6:30

九、第二阶段开标时间(向入围方案投标人发放报价单现场填报):2017年4月18日17:00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十一、递交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公司商务资质及产品介绍

2、 近三年内三甲医院实施案例

3、 PACS系统规划及配置

4、 软件功能介绍

5、 HIS集成方案

6、 PACS存储设计方案

7、 PACS安全方案

8、 PACS可扩展性设计方案

9、 PACS项目实施培训及售后计划

10、硬件配置参考

11、软件清单

12、软件初步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