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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5-18点击:

宿迁市中医院就2021年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消防设备安装维保公司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编号:SQZYY-ZB-004-202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0万元

四、主要内容(范围):宿迁市中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含门急诊大楼部分、内科大楼、外科大楼,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防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细水雾灭火系统;

14.干粉灭火系统;

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7.灭火器;

18.消防电梯;

19.其它建筑消防设施;

20.每星期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并出具巡查报告。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专业机构,能够出具所维保项目的消防设备维保报告,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地消防管理部门入围企业)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招标公告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6).除以上资格要求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如以上资格要求与法律法规、文    件不符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5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 5月 25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及领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中医院内科楼9楼919室(地址:宿迁市洪泽湖东路9号)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527-84480235   项目负责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51538081

八、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现场安装实际要求,以做出准确报价。因现场勘查不充分导致的报价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时间为  2021年5月 18日至 5月25日,勘察联系人:臧新强、张淑宝、王秀丽,电话:0527-82966816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宿迁市中医院

      2021年5月18日